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与会代表在充分听取汇报和询问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孩子的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向法定代理人和孩子作出叮嘱。
“检察机关运用司法、社会、家庭三方力量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悔罪改过机会,健全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机制,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县人大代表陈军感叹道。
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是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大悟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用社会各界的关爱来挽救迷途的青少年,以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在这寒冷的冬天,传递着司法温度,也诠释着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