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多盛,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6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1995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9--1987.07 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7.07--1989.03 京山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9.03--1993.02 京山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88.09--1991.07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3.02--1996.03 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1992.09--1995.06在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96.03--2002.03 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其间:2000.09-2002.03借调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
2002.03--2008.09 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副科)
2008.09--2009.03 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刑事审判庭庭长
2009.03--2010.12 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12--2012.05 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
2012.05--2016.11 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6.11--2017.12 沙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12--2021.10 沙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2021.10--2021.11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