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辖区内窨井盖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四大检察”有效衔接,第一检察部联合第二检察部组成窨井盖调查小组,调查辖区内各路段各类窨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中发现,掇刀区团林铺镇育才路、至信大道、团何路口、将军路等中小学生上学必经道路上,多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塌陷、凸起、缺失等问题。此类问题井盖周围未设置相应的安全提醒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井盖亦未进行补缺或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对行人和行车安全造成较大隐患,调查小组当即拍照取证并一一记录。
随后,掇刀检察院决定对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联系荆门市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团林铺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现场磋商,确定整改方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进行整改。
为彻底落实整改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掇刀检察院积极跟踪回访。日前,办案人员再次来到团林铺镇对道路窨井盖更换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确定之前发现的多处破损、缺失窨井盖均已更换、配备完好窨井盖。
窨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城市地下管网的入口,小小窨井盖是城市建设中城市地下管网管理细节的一部分,管理责任落实的情况直接决定着城市安全系数的高低。掇刀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2022年以来,推动相关单位对全区13个窨井盖排查隐患,并督促整改,针对当前在施工、管理、养护窨井盖方面存在的问题,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及时与负有统筹协调及监管职责的部门协谈磋商,促进行政机关对基础设施建设齐抓共管,堵塞监管漏洞,推动问题窨井盖治理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脚踏实地,脚下不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