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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宝检察:推行“正负面清单”积分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字号:      时间:2020-07-01      

             

          推行创新项目,点燃检察工作发展“新引擎”。2019年3月,经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党组会研究,确定该院的创新项目为“检察队伍积分制分类管理”。5月,经过广泛调研学习,政治部拿出了《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院尝试改变思路,将单纯的积分制管理发展成为了 “正负面清单”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12月,该院制定出台了《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正负面清单”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将复杂的考核指标简单化,通过正面清单加分、负面清单减分、定期公示等方式,激发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心,从而调动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020年5月,该院进一步梳理纳入考核清单的项目,将荆门市检察院对基层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考核清单中,制定完善了《“正负面清单”积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解释细则,并于当月实行。 

          考核项目设置化繁为简,便于操作 

          在项目设置上,该院考虑市院每年都会对基层院各项工作有比较完善科学的考评细则,就直接将本院各部门对市院各项工作考评细则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直接纳入月度积分。同时将完成各项综合性工作、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纳入到正面清单进行加分,将通报批评的相关情况纳入到负面清单进行扣分,各部门积分每月一汇总。通过积分汇总排名,院领导能实时看到自己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干警个人表现。同时通过排名,对积分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能起到鞭策作用。 

          这种考核办法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效果明显。目前,该院已完成5月、6月的积分收集与公示,通过分数看,各部门积分均有提升,其中第二检察部由5月第五名提升到6月的第一名,提升了57.7分。 

           考核对象由个体到整体,增强凝聚力 

          以往该院制定的各类考核,都是以干警个人进行打分考核。本次考核,该院创新地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干警个人的积分纳入部门总积分。今年6月,该院团支部获得了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就按照获表彰层级对团支部3名委员进行加分,加分加到其所在部门。同时,对于学习任务不达标的同志,也扣除该同志所在部门相应的分数。 

          这样操作,一方面增强了部门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责任感,促使其更加主动的做好本部门综合工作、业务工作以及加强队伍管理;另一方面增强了各部门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积分公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赋予各部门负责人在干部使用、奖金分配上更多的话语权。 

          考核结果运用合理规范,导向明确 

          东宝区检察院将积分制量化考核管理结果与绩效考核、等次评定、奖惩运用、干部使用紧密结合,强化了积分制考核结果的科学、有效运用,有效激发了广大干警跨越赶超、创先争优的动力和活力,努力推动该院各项工作向前稳步推进 

          在结果运用上,该院积分排名每月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对连续两个月积分未增长的部门负责人将被列为重点跟踪督办对象;连续三个月积分未增长的部门负责人将按规定进行提醒、谈话。将年底总积分与该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排名最后一位且工作在全市垫底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干警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等次;连续两年总积分排名最后一位且工作在全市垫底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干警原则上不得评为“良”以上等次,同时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建议名单。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干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东宝区检察院将对“正负面清单”积分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即将运行的各项考核的内容进行再梳理,避免重复考核的情况,同时积极探索结果运用的新方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考虑探索开发app来进行台账管理,简化流程,实现积分动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