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5日在荆门市东宝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狠抓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和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造、传播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起诉“涉政”犯罪1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人,积极开展防范宣传,力促追赃挽损。
对接精准脱贫,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落实产业扶贫,组织协调帮扶资金40万元,帮助金榜村重点发展水生蔬菜、药材、养蜂、园林等10个产业门类。开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问题即行即改。全面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厕所革命等扶贫政策,努力保障民生。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校园周边烟草禁售及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督促子陵、漳河等6个乡镇对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由本院牵头,会同当阳、远安、南漳检察院建立环漳河水库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就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生态修复、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等方面加强协作,更好保护漳河库区生态环境,高检院正义网予以专题报道。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综合运用服务、打击、保护、监督等有效措施,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成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企服务小组6个,结对联系民营企业104家,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倾力营造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商环境,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起诉串通招投标等侵犯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3人。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对涉嫌犯罪的民企管理人员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和依法从宽处理,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3人。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督促法院及时执结1件涉及民企的非诉执行案件,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公益监督职责,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立案56件。对竹皮河非法排污、城乡建筑垃圾、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油烟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督促烟草专卖局注销我区校园周边21家商户的卷烟零售许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督促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切实保护在校师生食品安全。群众关注的王林港河以及浏河支流沿岸污水直排问题,经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已启动整改。针对漳河水库禁渔期内非法电捕鱼,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被告人投放鱼苗38000尾、成鱼90公斤,办案成效被湖北广播电台予以报道。积极探索社会公益保护,成功办理辖区文物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13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与监委、公安、法院建立黑恶犯罪案件信息互通、沟通协商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行沟通,研究疑难问题,制定诉讼方案。对进入检察环节的黑恶案件,组织精干力量专班办理,快捕快诉。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60人,已起诉47人。最高检挂牌督办的京山黄氏兄弟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邵某某等15人实施“黄赌毒”涉恶犯罪案,已移送法院审理。积极参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7件。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促进平安东宝建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2人,起诉46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5人;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人;努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起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60人。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性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起诉3人;对涉嫌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不捕7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人。与团区委合作,共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监督帮教,在活动中提升其遵纪守法意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6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等问题治理,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69人,不起诉82人。将心比心接待群众信访,把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作为硬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5件,化解矛盾纠纷14件。落实落细司法为民,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名称、标准、标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控告申诉,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和法律咨询,宣传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扎实开展司法救助,主动为3名刑事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体现检察温情。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引导取证,有效提升刑事诉讼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5人、漏诉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0件次;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
做实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刑事执行、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形,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8件,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27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0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向市院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市院立案1件7人。
做强民事行政监督。认真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件,办结13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办结3件。对法院审理的墙某某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全面审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法院已裁定再审。
四、坚持深化改革,为推进工作创新展现检察作为
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院、市院统一部署,在全市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和司法警察大队,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强化法律监督优化了组织机构保障。
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对293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68.5%,提出量刑建议179人,法院采纳率96.1%。针对危险驾驶等类型案件发案高、数量多,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对接,推动适用速裁程序,节约诉讼成本。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与市司法局协商,安排32名律师每周二和周五固定到院值班,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见证签署具结书。36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持续强化检务保障。按照管理规范化、保障现代化要求,紧贴检察中心工作,突出管理、服务、保障三项职能,坚持建用一体,大力开展办案信息化和智慧检务建设。“三远一网”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智慧公诉、智慧案管、智慧信访等信息化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不断深化,检察业务、队伍管理、保障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科技强检走在全省前列。11月27日,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管理规范化现场观摩会在我院举行,“心”型检务保障体系建设得到省院领导和全省市州分院观摩代表高度认可。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固本强基培育检察铁军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精心谋划、扎实推进,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把主题教育集聚的强大正能量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实际成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制发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讲好专题党课,以讲党课推动检视工作,院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轮流讲党课9场,全院干警检视自身问题共30余条。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剖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主题教育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专业素能建设。认真谋划队伍建设,在全院推行讲垂范、讲实绩、讲团结、讲担当、讲廉洁的“五讲品格”,鼓励干警发扬实干、担当、创新“三种精神”,打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干警培训28批150人次。开展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大力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回头看”,对照巡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廉政提醒和谈话制度,做好检风检纪督查工作,对不严格遵守考勤、会议纪律等问题进行督查,批评教育6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履职监督评议工作,自觉向人大报告工作。建立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途径,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对面沟通。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5次、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3次、监督评议案件4次、参加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3次,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予以报道。着力打造“阳光检务”,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程序性信息654件,重要案件信息294件,公开法律文书369份。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举办“公众开放日”3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服务大局能力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升;在落实落细检察工作新理念上仍需进一步增强;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展上还需进一步发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解决。
2020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加强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上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在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轮”全面驱动发展,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持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提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需求的“检察产品”,助力打造生态环保、精准脱贫、食药安全等领域的“绿水青山”。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依法守护平安东宝建设。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协作,强化打击合力,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和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三是始终恪守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落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从个案抗诉向类案抗诉拓展,从发出检察建议向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推进,做到监督一案,影响一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品牌。
四是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毫不动摇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着力打造一支干净自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履职尽责方显使命担当!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为东宝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和全省县域经济强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