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政府退渔禁捕,但没想到捕了几斤青虾就是违法犯罪,我现在真心知道错了!”7月9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到场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不已。
据悉,听证会涉及3起非法捕捞案16名犯罪嫌疑人。案发地为清江流域隔河岩库区的资丘镇、鸭子口乡,属于禁捕区。
“他们在明知退渔禁捕政策的情况下,多次使用禁捕工具捕捞青虾,出售获利;或提供船舶、网具和转运服务,收取费用。”据检察官介绍,上述行为已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6名犯罪嫌疑人,为何对其中7名拟不起诉?
在充分阅卷和调查讯问的基础上,检察官发现这7名犯罪嫌疑人行为相似、情节较轻,且获利较少;都无犯罪前科,认罪认罚;有的当场放生,年过古稀的瞿某更是体弱多病......
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巩固清江长阳水域退渔禁捕成果,检察官通过分析研判和类案比较,依法对长期捕捞、涉案水产品数量较多、获利较多的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的7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最大限度促进案件公平公正。
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听取了案发地镇村两级基础组织代表、侦查机关人员等多方意见。
“关于退渔禁捕政策,我们在村里进行了轰炸式、拉网式的宣传,但仍有村民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鉴于他们的一贯表现良好,希望检察机关从轻处罚。”资丘镇党委副书记刘国裕表示,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引导村民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我支持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希望犯罪嫌疑人加强学法用法,并现身说法告诫身边的人不要非法捕鱼,共同保护我们的清江河!”县人大代表向超说道。
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还围绕“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非法捕捞的危害以及禁捕范围、时间和相关禁止行为等开展以案释法。
分管检察长龚晓红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惩治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并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以实际检察作为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巩固清江退渔禁捕成果。
退渔禁捕,治渔兴渔。自清江长阳水域退渔禁捕实施以来,该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件32人,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7件,已督促9名破坏水资源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9.42万尾,修复清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