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2015年至今,我院共排查案件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刑附民公益诉讼4件,努力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7月7日,由新华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14家媒体记者和人民监督员组成的采访团来到蔡甸区检察院,一同探寻该院检察工作亮点。
据悉,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资产362万元,恢复被破坏生态公益林等30余亩,治理被污染的土地、水域82.5亩,督促侵权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土地、水资源治理损失共计60余万元。该院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英烈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名木古树保护、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公益检察行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请问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蔡甸区院有哪些具体措施?”
“公益诉讼领域,有少捕慎诉慎押的典型案例可以介绍一下吗?”
“军人军属多元化救助模式是什么?”
座谈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孔明、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靓峰、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汤晶颖、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梁伟栋还分别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司法救助及案件管理方面的业务工作与成绩。采访团随即针对亮点工作及成绩展开提问。
座谈会尾声,武汉市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周晶晶作总结发言,她表示,蔡甸区检察院多年来为守护辖区一方平安,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贡献着检察力量,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规战”,办理出一批成效显着的典型案件,在湿地、耕地和公民信息保护方面更是大有作为,该院建立的三重救助模式等工作经验还曾被中央级媒体报道。希望该院以基层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媒体深入交流,合力擦亮蔡甸检察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