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人民监督。6月6日上午,在赤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向大会作《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接受大会审议。
汪隽检察长首先就2019年检察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回顾。2019年,赤壁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赤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被咸宁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并推荐申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内设机构改革、检务保障、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五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主动融入大局,在助力赤壁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顺应群众期待,在推进平安赤壁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坚守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坚持与时俱进,在深化司法改革中激发检察动能;加强自身建设,在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形象;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行使检察权中增强检察公信。汪隽检察长从六个方面全面报告了2019年检察工作。
汪隽检察长在报告中以“五个牢牢把握”总要求,谋划了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致力于高起点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强调要把疫情防控中焕发出来的昂扬斗志和担当精神注入到工作中去,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牢牢把握政治建检新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二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新要求,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三是牢牢把握转变作风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四是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新要求,推动司法改革落地生根。五是牢牢把握争先创优新要求,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6日在赤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赤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被咸宁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并推荐申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内设机构改革、检务保障、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五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助力赤壁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赤壁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出台的“新鄂检十条”,强化对民营企业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件。开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共批捕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案件7件15人,起诉7件1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1.08”“3.13”等涉黑涉恶案件7件52人。特别是承办上级交办的“3.13”重大专案,历时1年多,提出补充侦查提纲500余条,补充案卷证据60余本,打财11亿多元,移送保护伞线索60多条。该案成功办理得到包案的咸宁市委、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捕、起诉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0件15人。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监督立案侦查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工业污染案件5件11人。用心用情用力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在结对帮扶中锻炼干部,密切与群众联系,加深与群众感情,帮扶干警每月至少1次进村入户,与贫困户共商脱贫对策,解决实际困难,院驻村工作队被市委授予 “2019年度优秀工作队”,1名干警被评为 “扶贫之星”。
二、顺应群众期待,在推进平安赤壁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补短板、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促进社会治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57件393人,同比分别上升17%和26%;提起公诉案件368件475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15%。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捕87人,起诉92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6人,起诉110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等犯罪力度,批捕40人,同比上升135%,起诉27人,同比上升50%。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完善与监委办案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提前介入、适用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工作,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人,已起诉 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赤壁落实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发出检察建议10件,督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开展检教对接,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15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7人,不起诉3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回复制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5件, 7日内程序性回复、3月内实体性答复率100%。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6件。
三、坚守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促进执法司法规范。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件17人,监督撤案12件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纠正漏捕30人,纠正漏诉2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监督54件,纠正超期羁押31人,纠正脱管漏管22人,监督剥夺政治权利4人,办理社区矫正案件53件。办理的一起历时三年、三赴上海开展跟踪监督,终将1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件,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在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精准性上下功夫,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并跟进督促履职,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对发出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未能解决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办理农村饮用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中,敦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对一个多年水质未达标的自来水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保障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起诉的我市某企业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四、坚持与时俱进,在深化司法改革中激发检察动能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质效。
全面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对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内设机构改革,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突出专业化建设,对机构名称、职责按案件类型进行重构,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改革中,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要求,设置了机关纪委,保证了纪检组实行综合派驻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紧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得到加强。我院改革得到省检察院、咸宁市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政工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共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89件,占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34%。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网上全程监控,办案数量每月进行通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突出对办案质量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评价,全面提升检察官履职尽责能力。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履行检察官主导责任,以在案事实、证据,开展教育转化、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工作,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结案件192人,办案难度倍增,检察责任更重。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形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下真功、求实效。通过主题教育,全体干警特别是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上有明显进步和收获,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咸宁市委第三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编发“赤壁检察”微信公众号167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0余篇。
坚持在严管厚爱中提升素质能力。注重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把握思想脉搏,努力让干警保持积极向上思想状态。通过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与干警交心谈心,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患病住院干警、生活困难干警进行慰问,让干警感受到组织温暖。持之以恒推进文明创建,组织开展登山、拓展、传统教育等丰富多彩活动,引导做“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有修养、讲文明”的检察干警。大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加强“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运用,促进干警提高素质能力。2019年,有3名青年干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锲而不舍推动正风肃纪。按照咸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 坚持班子带头,在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转变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上做表率。持之以恒抓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坚持一天4次考勤,每天进行公示,对无故不参会、着装不规范人员进行督查通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日常教育、专题教育、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常自律,全年检察干警零违法违纪,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行使检察权中增强检察公信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接受专项工作审议、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微信、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强与代表日常联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获得监督,争取支持。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汇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会等活动,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构建 “互联网+”检务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1条、法律文书262份。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件。充分保障律师阅卷、会见等权利,把律师意见纳入检察办案决策程序。举办“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院”“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公众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双向互动。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和涉案财物监管,坚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全面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关系案和人情案。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赤壁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市法院配合与制约,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知,当前检察工作与新时代新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与市委和上级院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一是检察工作理念更新不够,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履职不充分。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司法能力有待加强。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全院干警不怕疲劳、连续奋战50多个日日夜夜,圆满完成小区包保等各项防控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疫情防控中焕发出来的昂扬斗志和担当精神注入到工作中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赤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政治建检新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坚持把检察工作作为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来推进,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决把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实好。
(二)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新要求,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积极参与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平安赤壁、法治赤壁建设。认真抓好省检察院部署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行动,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三)牢牢把握转变作风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促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四)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新要求,推动司法改革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五)牢牢把握争先创优新要求,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持续开展文明创建,以文化育检促进文明执法,提升全国文明单位水准。按照最高检下发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完善考评体系,健全责任链条,推动检察工作持续争先创优,努力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赤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