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好爱车后,你会检查一下车门、车窗锁好了吗?注意啦!有一种贼,不砸车、不撬窗,在夜黑风高的时候,挨个拉车门“碰运气”,伺机盗窃车内财物。不少车主都有忘锁车门的经历,殊不知这一时疏忽大意,就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接近年关,王某来到保康县城关镇南北巷政府路段,将该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逐个“拉门检查”后,发现一辆轿车车门未锁,便拉开车门将车内现金盗走,哪曾想,刚得手的他就被查获。案发后,被盗现金已全部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王某自2015年起因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也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承办检察官根据王某犯罪事实,及其自愿认罪认罚情况,提出了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量刑建议。
2月底,保康县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构成盗窃罪,且具有相应法定从重、从轻等量刑情节。故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王某悔不当初,当庭认罪认罚,表示不会再次犯罪。
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下车时一定要检查车辆门窗是否锁好,尽量将自己的车辆停在监控摄像头附近,不要给小偷可乘之机。同时,任何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